刘国红律师,河南龙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武陟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、武陟县政协委员会委员、武陟县信访事项评议化解专家成员 、中共武陟县委法律专家库专家成员、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拥有二十二年办案经验,执业以来,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、民商合同、交通事故、损害赔偿、婚姻家庭等案件,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。
部分刑事辩护案例:
1、焦作市中级法院:2011年“3·15” 曝光的廋肉精案轰动全国,主犯刘某、奚某某等在焦作中级法院受审,作为奚某某的辩护律师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。
2、焦作市中级法院:2019年8月,刘某某故意伤害(致死)案,法院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【(2019)豫08刑初8号】。
3、焦作市山阳区法院:2018年8月,高某某非法经营烟草案,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3029364.8元,最终法院判决认定21万余元【(2017)豫0811刑初655号】。
4、 焦作市武陟县法院:2018年12月,吉某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(善心汇)案,公诉机关指控吉某某共发展下线会员11层452余人,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罚金四千元【(2018)豫0823刑初37号】。
5、四川绵阳市涪城区法院:2018年11月,李某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,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罚金一万元【(2018)川0703刑初577号】。
6、焦作市武陟县法院:2018年11月,董某某职务侵占案,判决犯职务侵占罪,免于刑事处罚【(2018)豫0823刑初506号】。
7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:2018年8月,高某某非法拘禁案,法院认可律师提出的高某某存在自首的辩护意见,最终判决拘役1个月【(2018)豫0803刑初173号】。
8、焦作市武陟县法院:2018年4月,徐某某买卖身份证案,徐某某买卖3000余张身份证,因为没有情节严重的相关法律规定,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【(2018)豫0823刑初50号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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